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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安全宣導
中心資訊安全重點宣導
- 電腦應設定螢幕保護程式並設定密碼保護,螢幕保護程式回復時,應設定喚醒密碼。
- 密碼的長度一般使用者最少應有6位長度,且密碼不應張貼於個人電腦、螢幕或其它容易洩漏秘密之場所。
- 密碼設置原則,應儘量避免使用易猜測或公開資訊為設定目標(如個人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)。
- 電腦內部防火牆應設定為啟動狀態。
- 電腦作業系統應開啟自動更新,持續保持系統最新版本。
- 電腦應安裝防毒軟體並設定自動更新病毒碼。
- 不可任意開啟來路不明之電子郵件及附件。
資訊安全業務介紹:
- 教育部資訊安全政策導入及執行。
- 資訊安全政策(ISMS)1-4階文件管理,包含訂定備份機制、系統安全及網路安全。
- 執行資訊安全內部及外部稽核,並通過教育部驗證中心認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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